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
在第二批“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中引入了评估机制。评估工作遵守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依据客观事实做出科学的判断。在2001年首批支持45个孵化器项目的基础上,2002年继续使用“发展资金”支持高新技术孵化器项目,大部分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各孵化器推荐的48个项目(其中工业39项、农业9项)中,确定支持35项(其中工业28项、农业7项),支持资金总额为895万元。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62项,使用专项资金2.32亿元,引导企业配套资金27.3亿元。(马 峰 王 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