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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为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省内重大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1998年成立了黑龙江省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站。该管理站在本省区域内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已建工程提出抗震性能鉴定意见;指导、监督、检查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抗震加固;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书的下达;对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认证;负责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登记;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项目的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国家级重点监视防御区为哈尔滨地区,国家级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为大庆市;省级重点监视区为:双城-哈尔滨-绥化,大庆-安达,依兰-佳木斯-鹤岗-萝北,齐齐哈尔-讷河,牡丹江-鸡西;北安-五大连池-黑河。但经省政府抗震设防执法检查,上述地区20建筑物、构筑物在设计之前并没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只是按一般工业民用建筑直接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查得烈度作为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甚至都没有得到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新建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已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抽样鉴定,尤其是高层建筑更要做抗震性能鉴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颁布以来,全省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仍有少数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执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有些建设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施工中降低抗震设防标准;有些该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没有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留下严重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综合抗震能力,省政府组成有关单位抗震设防执法检查组,对有关市进行抗震设防检查。哈尔滨松花江斜拉桥建设单位坚决不做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政协委员提案做了安评。此桥是哈尔滨环城高速公路的枢纽工程,一旦在地震中遭到破坏,会造成巨大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不利的政治影响。管理站已下发执法文件25份和各种执法通知单100余份,执行了50%,正在执行的30%,有20%是坚决不执行。全年做安全性评价的合同额是120万元,抗震性能合同额30万元。(孙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