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工作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普九”目标实现新进展。为保证农村学校正常运转,采取将公用经费管理上收到县,纳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由县级政府予以保证。有关部门明确了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筹资渠道,省级政府转移支付向教育倾斜,农业税增收也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后增加的农业税收入原则上全部留给县镇。对中小学勤工俭学的田地收入免征农业税,乡镇可无偿划拨中小学新建校舍用地。全省增加专项资金6 000万元,支持各地危房改造工作。截止到2002年底,已有394个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预计已经通过立项的危改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和地方自筹经费项目,将获得危房改造资金5亿元,可改造危房53万平方米。(朱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