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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幼儿教育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以教育部门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格局。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儿童学前三年教育要求,乡镇注重中心幼儿园发展,农村巩固幼儿学前一年教育。全省各地城区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形成了政府统筹规划,以社区为依托,示范园为骨干,由社区内各早期教育机构相互协调、有关部门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社区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各地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搞好学前教育布局。按照黑龙江省制定的示范幼儿园标准,创建示范园,发挥示范园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各级各类幼儿教师普遍进行了培训,并开展园本培训。(朱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