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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标准制定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科设置和专业设置评估工作,在重点制定4个专业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制定专业设置标准。对于各学校上报的专业设置标准,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对未按要求制定专业设置标准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要求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认真搞好专业设置的能力体系标准和能力体系考核标准的制定,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突出能力本位思想,为专业结构调整做好准备。省部级以上重点专业,如专业设置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重点专业称号;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标准如达不到要求,则在职教专项经费划拨、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评审、省级重点专业评审等方面不予政策倾斜。(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