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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全省为80%以上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和45%的城市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治疗率达到85%以上。9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长效避孕率93.5%,综合避孕率93.1%。89%的市级服务站和92%的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达到国家规定的硬件标准。按照省、市、县2:2:6的比例,解决了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农村宣传品入户率达到80%,有97.7%的农村育龄妇女接受了新的婚育观念。中宣部、文化部、国家计生委等10部委在哈尔滨市联合召开了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电视电话现场会。修订出台新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全部融入社区,70%以上的行政村推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部取消一孩生育证,在局部地方进行取消二孩生育审批试点。90%以上的县乡计划生育机构配备微机,80%的乡镇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深化,95%的行政村推行了计划生育服务员“四制”(考核评估制、岗位责任制、竞聘上岗制、以效计酬制)做法。48.9%的乡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均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根据省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2002年末,全省总人口为3 813万,比计划少3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98‰,比计划低3.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4‰,比计划低2.9个千分点;生育符合政策率提高到96.5%。(孙卉芬 王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