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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2年,各项民族政策法规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制定并实施了《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指导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修改《自治条例》。加强对《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了这些政策法规在全省的进一步实施,有效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召开了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并下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研究下发了《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大工程”方案》。进一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定点帮扶工作任务。积极争取把更多的民族村纳入了全省重点贫困村扶持规划中。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成效显著。配合省扶贫办初步制订了《2003—2005黑龙江省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发展规划》。成功承办了全国人口较少民族“普九”工作现场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出台了《黑龙江省2001—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举办了全省第5期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全省垦区和森工系统民族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组建了农垦总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和森工系统民族宗教事务局,11月2—7日举办了由总局直属单位91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的垦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大大提高垦区民族干部素质。(吴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