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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创建

  2003年,中央文明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暂行办法》,普遍加大了“三大创建”工作的力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显著。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有较大提高,城市环境、社会风气有较大变化,“四进社区”活动扎实深入。中央文明办在牡丹江市进行了《全国文明城市指标测评体系》中试。大庆市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测评体系》逐项兑标、落实责任。哈尔滨市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打造工业强市的总体构想。齐齐哈尔等市的创建成果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认真贯彻宁安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伊春市开展了“小康之家”创评活动,已评出515户“小康之家”。双鸭山市继续推进“五联建”活动,在建立50个城乡帮建对子、153个“强弱联建”对子、160个军警民共建对子、8个区矿联建对子的基础上,又开展了4县与农场的联建活动。省农垦总局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基础创建活动。全省呈现了同创共建、区域联建、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不断深化。紧紧围绕树立行业新风,提高服务质量,在行政执法和窗口行业深入开展优质规范化服务承诺,普遍推行了“六项制度”,开展了“信用龙江”、“一窗式”服务和机关、行业诚信服务等活动。鸡西市开展了“诚信鸡西”系列活动,鹤岗市开展了评选“万名信用标兵”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特别是通过“两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的形象有了明显的改善。依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办法,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30个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城市(区),150个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乡、村,1 203个文明单位。从省级先进中推荐的58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先进行业、先进村镇和先进单位,均受到中央文明委的表彰。各市、地、县、省直机关和各行业系统也各自表彰了一大批创建先进群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群体日益壮大。 (王北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