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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长效机制建设

  省委政法委于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和《加强全省政法队伍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规定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在重大事项报告、纪律作风情况通报、违法违纪问题谈话告诫及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对政法机关相关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到年底全省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因干警违法违纪失察、失管和袒护、包庇、隐瞒不做处理等受到通报批评和党政纪处分的有300多人;进行重大事项报告的580人,有问题通报批评的1 475人,谈话告诫的420人。同时,省委政法委组织指导各级政法部门研究建立队伍建设方面的规范体系、考评体系和奖惩体系,把政法工作及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具体考评标准、程序,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并与干警的使用挂钩。各地各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政法队伍“进出口”管理,加大对推行考试录用、培养锻炼、竞争上岗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政法机关通过竞争上岗的达760人;为培训锻炼干部实行了挂职锻炼制度,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参加挂职锻炼的120余人。 (李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