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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六次会议

  第三十四次会议 黑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1月6-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关于省级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情况的通报、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20日在哈尔滨召开。徐有芳主任做了重要讲话,李希明副主任就省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有关情况做了介绍。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次会议 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1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有芳请求辞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宋法棠请求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左己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补选张左己等五名同志为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和终止徐有芳等三名同志的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度工作要点》、《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信访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初审了这四部法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和终止个别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省政府关于当前全省备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张左己任副省长的议案和代理省长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16-20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电信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初审了这五部法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非典防治工作的报告、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况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职案。
    第四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1-1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2年省本级决算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省人大代表重要意见和建议信件直通车的决定》。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管理条例》并初审了这部法规。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2002年财政决算和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2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3-1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信访条例》。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草案)》并初审了这两部法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检查《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2003年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省十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网吧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六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8-1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终止省十届人大代表陈书芬等6名同志代表资格和补选侯树才等2名同志为省十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并初审了这个法规。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省政府关于2003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听取了省科技厅厅长孙尧、省民政厅厅长沈玉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秦玉德、省林业厅厅长韩连生的述职报告,会议期间分组并召开了联组会议,对四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并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周 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