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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

  2003年,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八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如下内容: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关于省政府工作规则和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听取各位副省长对分管工作的打算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规定;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信访条例;黑龙江省城市规划监察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废止黑龙江省关于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法规的处罚规定、黑龙江省鲜奶质量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关于提高社会环境意识,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条例;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的决定;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 (王 恒 张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