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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抓住《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工会的各种宣传阵地,同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栏目,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个方面进一步了解工会、支持工会,自觉执行《工会法》,为工会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更好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举办了《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知识竞赛,各市地工会还积极配合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极大地推动了《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工会还加大立法参与、政策参与的力度,提高参与水平,使工会立法参与、政策参与更加严谨、科学、富有成效。针对一些单位对如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召开联席会议操作经验不足的问题,省总工会编辑了《省、市(地)工会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文件汇编》(50万字),印发1 000册,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了这方面的技术问题。截至2003年底,全省13个市(地)、62个县(市、区)工会建立了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 (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