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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收致富为中心,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素质为重点,培养建立农村妇女科技骨干、示范大户和经纪人三支队伍,构建科技培训、产业示范和协作服务三大体系,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把开展“畜牧兴家”活动作为农村妇女工作的重点,通过科技培训、小额贷款、“支牧储蓄”等方式,为农村妇女提供有效服务,着力打造“畜牧兴家”精品工程。根据农村妇女需求编印下发2.4万册《农村妇女养殖技术实用手册》,组织拍摄农村妇女发展养殖业致富专题片,组织养殖女能手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扶持l6万农村妇女发展养殖业,协调贷款近2亿元,在全国“双学双比”领导小组第16次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命名第二批19个省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为农村妇女外出务工提供信息、培训、中介、法律援助等服务,共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近30万人次。2.把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作为城市妇女工作的重点,全面实施“巾帼再就业工程”。培养树立“下岗不失志、巾帼创新业”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了更多的下岗失业妇女树立自主创业、灵活择业、竞争就业的新观念。全省共评选、命名、表彰“巾帼创业带头人”、“巾帼再就业十佳明星”、“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人物2 527人,17人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6个单位被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8个岗位被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办一批再就业培训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499期,培训下岗失业妇女5万余人次。进一步发展社区服务实体,打造家政服务品牌,使家政服务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网络化。通过创办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扶贫助困等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提供服务。省妇联编印下发《下岗失业妇女创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问答》3万册,全省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服务4万余人次,协调创业就业资金2 600余万元,发放贷款760万元,帮助3.5万人次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和再就业。3.认真履行职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可喜成果。在调查研究和提出立法建议的基础上,推动省人大制定出台黑龙江省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借助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推动一批重大、有影响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开展“倾听妇女群众心声”活动,接待信访11 375件,上访群众8 917人,办结率99.6%,为255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案件32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圣泰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12万人参加活动,将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作为普法教材发到广大妇女群众手中。4.加强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的力度,着力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评选表彰30名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33名省“三八”红旗手和44个省“三八”红旗集体,开展首届“十大杰出母亲”和“女性好新闻评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全省妇女工作成果。把家庭美德建设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点,在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读书活动”,在农村启动“美德在农家”活动,形成城乡联动氛围,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各级妇女组织引导和动员广大妇女珍爱生命,共筑家庭抗击非典防线,开展了“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5.实施“巾帼扶贫行动”和“春蕾助学行动”,帮助近6万名贫困妇女摆脱贫困,广泛协调争取海内外资金700万元,创建春蕾小学3所,创办春蕾班5个,救助辍学和濒临辍学女童近2万名。 (胡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