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工作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举办了《婚姻登记条例》培训班,共有360人参加了培训,特邀民政部张明亮司长来黑龙江省指导授课。各地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省共发放传单20多万份、婚姻登记手册4万份,举办相应文艺演出近百场,悬挂张贴宣传条幅标语2 000余条,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一个多月。全省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有90%的县(市)实现了集中登记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婚姻登记模式。2003年全省共结婚登记21万对,离婚登记6.9万对,涉外婚姻登记4 177对,涉外离婚登记3对。国内婚姻登记和涉外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殡葬工作稳定发展。全省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加强了殡葬设施建设工作。2003年全省共投入殡葬设施改造费用近6 000万元,比2002年增长了20%。佳木斯市殡仪服务中心成为全国大中城市中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宏伟壮观、流程最合理的殡仪服务中心。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