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立案改革
2003年以来,省院将以事立案与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并重,并积极探索、引导和稳步推进以事立案工作。全省各级反贪部门把适用以事立案工作作为推动反贪办案工作的一个新的增长点。省院和9个分市院相继开展了以事立案工作,共以事立案30件,有16件已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哈尔滨市院以事立案8件,全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双鸭山市院运用以事立案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结合高检院“关于以事立案的暂行规定”,省院于6月初在哈尔滨市召开了部分分市院参加的以事立案研讨会,拟定出了《关于在执行高检院“暂行规定”运用以事立案工作中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以事立案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统一规范。高检院反贪总局工作组赴黑龙江省检查指导以事立案工作,认为黑龙江省对这项工作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推广较快、效果较好,在全国占位靠前,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矫季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