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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针对机动车辆一度行车秩序较乱、无视交通法规和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决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统一行动。各地交管部门面对乱、堵、违章回潮、管理不善等问题,展开了数月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大为改观。一直比较突出的城市道路交通堵塞和机动车辆动、静态秩序上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的治理和改善,通行能力增强。多数城市主干道路公交车辆,白天平均车速达到每小时30公里以上,公路交通重大和特大事故得到一定控制,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2003年全省发生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9 954起,死亡2 447起,伤9 599人,直接经济损失4 605万元,除死亡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外,其余3项分别下降了13.65%、9.89%、6.89%。 (王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