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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社会抢险救援承诺

  4月17日,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支队机关门前举行隆重仪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从即日起,支队正式承担起社会救助和抢险救援两方面的任务。社会救助包括:人员遇险救助、居民财产遇险救助、单位财产遇险救助、国家公共设施和财产遇险救助、其他遇险救助。抢险救援包括:高层、地下、危险场所救人,建(构)筑物坍塌救援,爆炸事故救援,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公路交通事故救援,铁路交通事故救援,飞机失事救援,核事故救援,洪灾救援,风灾救援,地震灾害救援,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救援。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区的13个中队和阿城市消防大队,均设置了抢险救援班,每个班有抢险救援队员4人,班长1人,驾驶员1人。哈尔滨市支队特勤大队已装备了重型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器材。同时,哈尔滨市支队将已有的10台抢险救援车按市区人口分布密度及灾害发生频率,配置在市区中队,形成了抢险救援力量网络化布局。哈市支队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形成了规模,具备了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建筑物坍塌、地震等灾害事故的作战能力。 (杨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