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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

  全年全省办理公证业务417 585件,其中国内公证285 862件,涉外公证130 826件,涉港澳台公证897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涉及金额20.4亿多元,公证业务收费21 585 240元。大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符合转制条件的29个公证处已全部从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全省事业体制公证处已达94家,占全省公证处总数的61%,有36家公证处退出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纳入税收管理,其他暂时保留行政体制的公证处也基本实现了按事业单位模式管理的目标。完善公证改革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了公证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全省90%以上的公证处推行了要素式公证书,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显著增强。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双评活动。制定《公证质量百分考核标准》,明确了“双评”活动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利用1个月时间,分6个检查组对全省70个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质量检查;共查阅卷宗近万册,同时还对公证处档案管理、水印纸管理等相关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制定《台湾地区公证书核对暂行办法》、《办理台湾地区公证书副本程序》,利用2个月时间,对2001-2002年度的涉台公证卷宗进行了质量抽查。制定下发《全省公证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城区公证机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约》,加强了诚信建设。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