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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

  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 940件,其中刑事案件l912件,民事案件1 831件,行政案件197件,法律援助咨询28 120人次。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在2002年7个规范化机构的基础上,又有15个机构被评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与行业奉献、社会赞助相结合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受理案件的程序,下发《关于严格掌握受案标准,多渠道解决办案经费的意见》,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标准》,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同时进一步提高法律咨询质量和服务水平。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