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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

  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经省委九届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全省。开展了“十五”计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启动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十一·五”规划重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编制完成了2003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执行,并按季度跟踪计划执行情况。11月中旬以后,组织编制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组织编制了《振兴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报省委常委会议进行了讨论,报省人大征求意见。配合总体规划,还组织编制了工业、现代农业、第三产业、资源型城市转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对内开放、科技教育文化发展和国防工业等8个专项规划。 (赵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