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利民行动
省物价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利民行动为群众办实事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为群众办实事的18条具体措施。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有573种药品经过重新核定平均降幅达20%。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全年为下岗职工减轻再就业负担1 000多万元。加快推进城乡用电同价步伐,实施后为农村居民减轻用电负担3.43亿元。继续实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推行城市收费“阳光工程”,提高了价格透明度,促进了社会监督。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全年共受理举报35 613件,退还群众1 189万元。 (于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