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财务收支审计
2003年,全省13个市(地)、66个县(市)、33个区的审计机关对135个公安机关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和调查了公安、交警部门2002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此次审计,在组织方式上采取了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方法;在审计方法上坚持“列账活查”,把账内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把力量主要投放到查账外,运用从下向上查和从外向里查等灵活的审计方法,发现线索,一追到底。通过这次审计,揭示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1 730万元,账外账、小金库585万元,违反收支两条线制度4 247万元。挤占挪用、虚列支出2 351万元,违规使用票据583万元等违纪违规问题。全省公安审计报告引起省领导的高度重视,王东华副省长对审计报告做了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抓好整改工作。 (孙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