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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2003年,全省耕地总面积1 170.78万公顷,较上年减少了6.63万公顷。其中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20万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量的3.0%;生态退耕共占用耕地5.81万公顷,占87.7%;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0.42万公顷,占6.4%;灾毁0.07万公顷,占1.1%;其他原因减少0.12万公顷,占1.8%,全省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5%。省政府与各市(地)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得到全面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7 30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省立项批复土地整理复垦项目68个,整理复垦土地规模15 251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5 152公顷;国家下达投资计划16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项目规模8 350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4 690公顷。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