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工作
2003年,省政府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四项重点工作之一,专门成立了省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全省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和组织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工作组组长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协一名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中小企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农委、省科技厅、省计委、省外经贸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省直各部门也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和服务,先后从有关专项资金中拿出3亿多元扶持民营经济项目,约占各部门专项资金总额的60%。由于强化了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和服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3年完成增加值1 301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29.3%。民营企业通过购买、兼并、参股、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国企改制。据统计,全省民营企业参与72户国有企业改革,注入资金3.1亿元,盘活国有存量资产5.8亿元,安置下岗职工3.6万人。已有哈尔滨四海数控集团的SKHS系列数控新型建筑材料制造生产线、哈尔滨光宇集团的锂离子电池和锂聚合物电池等12个项目列入黑龙江省向国家推荐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名单,总投资23.3亿元。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配套产业发展迅速。全省已有冠洋集团参与建设哈尔滨道外20道街松花江公路大桥、翔鹰集团参与齐齐哈尔城市供水项目等典型。、哈尔滨市依托汽车、电站、医药等支柱产业,积极扶持为“哈飞”配套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园、为电站设备配套的“动力园区”和哈尔滨医药工业园区的建设,全市已有为大工业配套的民营企业247户,年产值20多亿元,利税3亿多元。 (杜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