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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管理

  2003年,全省广泛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俄两江议定书》等法律法规,以保护渔业资源为中心,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使渔业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大了执法力度。全省共出动检查车船2 283次,参加检查人员11 842人(次),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103起,扣留各种网具1 780件,扣留渔船98只,销毁无证船20只,收缴罚没款52.3万元,其中破获特大鲟鳇鱼无证经营案1起,没收达氏鲤鱼101尾(3 500公斤),价值30万元;查处无证运输鲟鳇鱼卵违法案件1起,没收鲟鳇鱼卵20万粒。9月26日至10月4日,中俄渔政联合代表团对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进行了渔政联合检查。全年越界捕鱼事件由2002年的200起下降到81起,俄方对中方边境水域渔业秩序给予了充分肯定,确认2003年秋季到达俄方热湖和比占河放流站的鲑鱼亲体数量和孵化的鱼卵数量均有所增加。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增殖放流力度。7月10日,省水产局组织同江市、抚远县、萝北县和勤得利农场进行了同步大规模鲟鳇鱼放流活动,共放流不同规格的鲟鳇鱼苗种20万尾。2003年,全省共放流各种鱼类苗种2 000多万尾。 (郭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