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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实施

  为加强全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确定了黑龙江省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安达市、肇东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嘉荫县、富裕县和肇源县等8个市县。项目总投资6 1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 900万元,地方配套1 25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围栏81万元、人工种草1.12万公顷、改良草原1.41万公顷、鼠虫害治理1.01万公顷、建棚圈0.93万平方米。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