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省水利厅完成了《黑龙江省<水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细则》的修改工作,着手起草了《黑龙江省水资源保护条例》。《黑龙江省用水定额》通过水利部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审定、验收,《黑龙江省水功能区划》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为今后全面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省水利厅充分利用“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百题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而且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宣传贯彻《水法》座谈会,普法声势浩大,收效显著。全面推进了全省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政行为,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20起,挽回经济损失1 000多万元,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为满足生态省建设的需要,逐步恢复和改善扎龙湿地的生态环境,避免“沙化东移”,保护齐齐哈尔、大庆等地生态环境免遭破坏,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向扎龙湿地周边地区的补水工作。从4月26日起,由中引工程正式向扎龙湿地补水,至10月30日结束,历时189天,补水2.63亿立方米,确保湿地核心区面积达到1 000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赵书春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