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绿化
2003年,全省共完成造林30.75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32.67万公顷的94.1%;育苗完成13.73万公顷,占计划13.73万公顷的100%;义务植树完成6 600万株,占计划6 600万株的100%。按照重点工程划分,全省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7.1万公顷,占计划24万公顷的112.9%;完成三北工程造林4万公顷,占计划4万公顷的100%;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1 720千米。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党政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纳入日程,摆上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越来越多的地方都把造林绿化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党政领导亲自研究部署造林绿化工作,亲自深入造林第一线检查指导,研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003年5月12日,省长张左己签发省长令,从6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黑龙江省实施<退耕还林条例>办法》。副省长付晓光代表省政府与各行署、市政府以及相关行业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2003年度全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对造林绿化工作负总责。并对全省造林绿化,特别是几项重点工程建设,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省政府又相继召开了绿色通道动员会、义务植树动员会、绿色通道推进会,安排部署造林绿化工作。活化机制,个体承包,大力发展民营造林。按照政策,创新机制,使劳动成果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个人承包造林、退耕户个体造林、股份造林、合作造林等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为黑龙江省造林绿化事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据统计,全年全省民营造林23.2万公顷,占造林总面积的74.2%。突出重点,规模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继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之后,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力度,坚持“四个优先”的建设原则,采取了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推进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集中连片的新植林地比比皆是,上百亩、上千亩的片林远远多于上年。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编制了《黑龙江省国省级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规划用8年时间建成国家级公路每侧50米宽、省级公路每侧30米宽的高标准绿化带。2003年是黑龙江省大规模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第一年,也是省政府重点推进哈阿、哈双、哈大、哈绥公路绿色通道标准示范段建设的一年。副省长付晓光亲自批示,要把绿色通道建设作为黑龙江省的窗口、门面、形象、文明等诸多方面的展示和标志工程,圆满、按时、保成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