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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

  加强管理,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得到有效控制。将国家批准的采伐限额各项指标分解到编限单位,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登记、培训和发证制度,严把发证质量关。强化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确保限额采伐制度的顺利实施,有效地控制林木资源的过量消耗。依法治林,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步加大。全省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2 781起,查处率达到98%以上。突出重点,林地林权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制定了《黑龙江省征占林地管理办法》,明确申请、审核和申报等有关事项,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全面实行了统一勘测、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报批的“四统一”制度。全年共审核审批征占林地工程138项,面积657.51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3 484万元,项目审核率和补偿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强化监督,木材流通领域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全省共取缔和关闭木材经营加工厂(点)1 174个,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布局趋于合理,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程序,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检查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了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和文明执法情况。规范管理,加强资源林政基础建设。完成了孙吴县、逊克县、通河县、虎林市及黑河市直属林场110万公顷的二类调查任务,加快了全省林木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进程。全年共发生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4 568起,破案4 527起,其中侦破刑事案件386起,查处治安案件258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3 883起,共查处违法人员4 799人,其中逮捕384人,刑事拘留192人,治安拘留389人,行政处罚3 834人,收缴木材3 897.6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218 456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 792千克。铲除毒品罂粟348 950株、收缴水膏2 000克。全省春季发生森林火警232起,其中火警149起,一般森林火灾79起,重大森林火灾1起,特大森林火灾3起。全省秋季实现了无森林火警、火灾。全省森林火灾火场过火总面积79.9万公顷。全年病虫害发生面积30万公顷,成灾率2‰,只占计划指标的40%。对19.87万公顷人工林实施了防治,人工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79%,高于计划指标14个百分点。对202.4万公顷林地实施了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89%;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0%。实现了常发性病虫害危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和减轻;工程治理滚动发展,面积稳中有降。有25个森防站晋升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标准站。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