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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

  2003年,全省国家重点公益林试点面积191.4万公顷,国家投入管护资金8 778万元,投入其他费用3 754万元。全省生态试点县(市)完成林区公路大、中修232千米,小修3 455千米。加强了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征占用的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占用国家公益林必须用相同相邻的林地进行置换,占用1公顷以上必须要由有资质部门撰写可研报告,经省厅组织专家论证、审定批复后,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制定了《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单位林区公路养护管理暂行规定》;上报有关应硬化公路路面规划;落实了900万元重点生态县林区公路补助金。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