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系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营林生产计划,共完成更新造林3.35万公顷,为计划的100.5%,其中:营造丰产林0.36万公顷,退耕还林0.67万公顷,民有造林0.62万公顷,营造义务林0.32万公顷。全林区共计补植2.27万公顷。森林抚育10.04万公顷,育苗完成720.65公顷。春季造林作业质量好于上年,面积合格率87.1%,比上年提高8.4%。对造林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每亩追缴育林费200元,两次共追缴3 428.1万元。营林生产产业化推进发展良好。各林业局保留了2~3处国家级标准化苗圃和有特色的种苗生产基地,即在原有的360处国有大、中型苗圃的基础上,保留国有苗圃122处,由林业局经营,其余苗圃通过买断、兼并、联合、股份制等形式,实行非公有制管理,改变了林业局种苗生产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现状。各林业局统一申请了资产评估,按照改制的具体方式签订责任状,有效控制了国有资产流失。规范行业标准,推动营林生产由经验化向标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种苗管理,执行了林木种子采收的技术规程,统一印制了种苗运输证明,做到了一车两证,开展了森林经营示范工作。坚持岗前培训,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气象工作增加了阔叶树种和经济树种的物候观测内容,提高了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准确率。 (王万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