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2003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25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3个市地先后成立了安全监管局,建立了省、市两级安全监管体系,部分重点产煤市、县(市、区)超职数配备了专职副市(县、区、乡)长,为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全省各类煤矿新增安全专项资金1.62亿元;在各地和企业自筹2.2亿元建设瓦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省政府又投入350万元用于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瓦斯监控系统建设,使全省802处小煤矿安装了主扇监控仪,62处高突矿井实现了上下检测联网。全省有1 007个小煤矿缴纳风险抵押金6 675万元,为25 150名井下工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各市地共组织安全检查团(组)2 503个,查处安全隐患单位4 983个,责令限期整改3 542个,停产停业整顿831个,依法取缔610个,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2003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31万起,死亡3 441人,伤9 98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5%和10.1%。特别是煤矿死亡人数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总量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全省安全事故出现上升势头,一些重点领域的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三是一些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 (邵春和 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