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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业调整与改造

  2003年,围绕中央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的启动,黑龙江省对装备工业“十五”规划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编制出了“十五”后三年到2010年期间《装备制造业调整改造规划方案》,方案中汇总全行业项目197项,总投资2 997 876万元,其中,申请国债项目787 750万元。国家发改委首批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债项目,黑龙江省获准实施37项,其中机械工业17项(含机械装备专项11项,车船专项5项,稀土专项1项),项目总投资296 865万元。调整后的《装备制造业调整改造规划方案》,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把国债技改作为结构调整的主线,熏点支持具备条件的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将微型汽车和发动机、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高水头大容量的抽水蓄能机组、蒸汽燃气联合机组、千吨级热壁加氢反应器、矿山开采机械设备、大型铸锻件、数控车床和加工中心以及西气东输和西电东送工程用的重大技术装备等产品作为机械工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推进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中优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兰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