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
省委将环境保护纳入《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之中。省政府在年度环保工作会议上与各市(地)政府、省直有关厅局签订了2003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省委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市(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委书记宋法棠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已也讲了话。省委连续在大庆市召开可持续发展现场会,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大庆市经验。各市(地)、县党委、政府自觉地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