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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争取国家、省2 030万元资金用于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加强由地面水、大气、生态、放射性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中心组成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反恐怖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实施方案》,形成了反恐应急反应机制。开展4次中俄界江联合监测,增进双方了解,赢得中俄环境交流合作的主动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列松花江流域水质月报网络组长单位,在黑河建成黑龙江省第3个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恢复了肇源等6个直管监测站的省管权限。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