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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港口改革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对港口企业进行改制、改组。2003年6月,国家开发投资总公司交通实业公司已将在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的9 469万元经营性基金转换为22.71%股权,航运集团即由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由省本级资产与国投交通实业公司资产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优化了集团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还采取招商引资及出售等方式对港口企业进行改组、改制。佳木斯港、同江等港改组、改制工作已开始实施。特别是富锦港按规定程序实施了整体出售给大连永安木业公司,使其成为全省第一个民营港口,对巩固进口木材运输,促进富锦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乔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