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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财源建设

  2003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借助国内外媒体吸引投资商。通过借助展览、展销、洽谈等手段联络投资商,运用财税优惠政策留住投资商等措施,使全省招商引资取得良好成效。二是不断拓宽财源建设领域。在抓好项目财源的同时,积极探索经营城市新途径,通过在齐齐哈尔、七台河、牡丹江、安达、海伦、绥芬河和东宁等7个市县试点,推动全省经营城市工作的开展,全省土地有偿使用收益15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多。三是实行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实施将财政上划收入与税收返还挂钩、财源建设资金向“10强10弱县”倾斜、“10弱县”上划营业税比上年增收部分全部返还、省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入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 000万元给予10%的资金支持等项政策措施,促进了财源建设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增长8.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的县(市)13个,其中肇东、双城、呼兰3个县(市)超过5亿元。 (张高成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