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农机具更新、林业重点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态环境和防灾救灾等方面的投入,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以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为主线,支持畜牧业、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和良种化工程建设。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同时,围绕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减轻农民负担,调整农业税计税主粮价格、水稻折算计税主粮价格比例和农业特产税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3亿元;安排农业税减免资金8.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6.2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利益;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实现了税费改革“三个确保”目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调整补贴政策,促进粮食销售,全省粮食销售数量比上年增长近1倍,商品粮库存大幅度下降,减轻了企业和财政负担;筹措专项资金2亿元,帮助国有粮食企业安置分流了下岗人员。二是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通过实行债转股、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支持北钢、黑石化、佳纸、桦林等重点企业改制重组;支持7户资源枯竭煤矿和危困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佳纸等7户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加大对汽车产业、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等208个高科技项目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投入力度,增强黑龙江省汽车工业的竞争优势和高科技产业的后发优势。三是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筹集并拨付出口贴息、对俄出口地产品奖励和国际市场开拓等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的发展;进一步细化财政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和乡企发展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投入上,向民营经济倾斜;将省级外贸、乡企、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金1亿元用于扩充担保公司规模,放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倍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张高成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