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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财政改革

  2003年,全省财政系统按照建立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加快实现体制创新,努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一是部门预算改革日趋规范。加大部门预算规范执行的监督与指导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省直单位200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单位进行了处罚,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部门预算的规范执行;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的刚性化力度,上报省人大审议的部门数量增加到60个,使部门预算逐步驶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大力推进市县和乡镇一级的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乡镇试点面分别达到87%、85%和51%,纳入试点的单位由上年的55%提高到81%。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和办法,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围绕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完成了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分离工作,市(地)级集中采购机构分离工作也在积极进行。通过制定实施政府采购法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28.8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节约资金4.1亿元,平均节支率12.3%。四是乡镇财政改革得到推进。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对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张高成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