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财务监督
针对财经领域和企业财务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了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清理“小金库”、旅游发展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专项检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强化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决定”,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会计法规检查了851个单位,并对其中139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理顺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强化培训工作,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及会计管理人员素质。三是开展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取消了7个部门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了向建筑企业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向木材生产经营者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针对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混乱、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以省政府5号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开展全省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开展了大规模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是加强企业财务监督。深入开展省本级25户重点企业的效绩评价工作,并对全省2002年综合评价取得B级以上结果的企业颁发了牌匾,为树立先进企业形象,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维护国家财经纪律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六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决算和配套资金审查项目31个,评审金额7.9亿元,节约资金9 717万元;完成财政投资审查项目174项,查出违纪金额2 600万元。同时,开展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对109个一级预算单位2 200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以及财政厅内部各单位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银行账户总数6 462个,最终撤销违规账户526个,达到了摸清情况、查处违规行为的目的。 (张高成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