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扎实做好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一是创建优良的税收政策环境。省局成立了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历史欠税豁免调研组、增值税转型调研组、所得税减负调研组和综合调研组,围绕国家出台的振兴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搞好调查测算,对上搞好汇报衔接。从2004年1月1日起,进一步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为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搞活国有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出口创汇、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形成的税式支出总额达21.0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创建优良的税收法治环境。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各类纳税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三是创建优良的税收服务环境。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全程服务台,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各环节的税收服务,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用“四把尺子”作为衡量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准,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责任追究制、一站式服务制、税法公示制等“八制八纪”服务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一步做好公开办税、规范化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李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