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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林集团重组并购

  2003年7月13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而由拍卖行执拍,新加坡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竞买取得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桦林国有股全部退出,成为外资控股企业。* ST桦林于1999年上市,2000年利润剧降,2001、2002年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严重亏损,2003年4月28日,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5月8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7月13日拍卖的*ST桦林国有股是原持有人桦林集团于1999年8月为其在中信实业银行贷款提供的质押担保。2001年,桦林集团因借款事由被中信实业银行提起诉讼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裁决桦林集团向中信实业银行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律师费。判决生效后,桦林集团因未主动履约而于2001年11月14日被中信实业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二中院于2003年6月5日根据双方当事人选定,委托北京瑞平拍卖行有限公司对该股权进行拍卖,6月18日和7月1日分别进行了两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7月13日*ST桦林国有股权进行第三拍,新加坡独资企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牡丹江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先后进行了竞购登记。最终佳通轮胎竞拍成功。 (鲁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