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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区域科技专项

  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具有区域特征的开放性科技系统,称为区域科技体系,简称区域科技。区域科技的“区域”并不局限于行政区划,在经济、技术联系紧密的某一行政区域及周边地区都可以视为同一区域。重大区域科技专项,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围绕具有区域特色并可望形成区域新的经济优势和延长产业链的重大科技问题或重大经济项目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通过竞争择优、重组科技资源的方式扶持一批重大区域科技创新项目。为进一步支持区域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黑龙江省在2000年启动实施了重大区域科技专项。2003年全省共支持了12个项目,省财政投入总经费1 060万元。 (罗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