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继续以课程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和“控辍”工作,全面规划、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教育模式逐渐形成。截至2003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2 181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幼儿345 116人;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教职工20 298人,其中专任教师11 779人。小学11 400所,在校生2 401 918人,毕业生438 212人,招生405 337人:教职工204 820人,其中专任教师178 122人。普通中学2 719所,其中普通初中2 238所,普通高中481所;普通中学在校生2 473 923人,毕业生658 977人,招生618 877人;教职工186 4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9 647人。普通初中在校生1 987 827人,毕业生543 199人,招生431 234人,专任教师119 919人。普通高中在校生486 096人,毕业生115 778人,招生187 643人;专任教师29 728人。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1所,其中盲聋哑学校42所,弱智学校5所。特殊教育在校生6 404人,招生830人;教职工2 546人,其中专任教师1 926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生51人,毕业生30人,招生51人;教职工28人,专任教师26人。 (赵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