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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新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标准

  2003年,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通知(教体艺[2002]12号)精神,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设定。(1)身体形态:身高标准体重;(2)身体机能:台阶试验、肺活量体重指数;(3)身体素质:50米跑、1 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立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握力体重指数。体质健康测试总分仍为15分,其中身体形态3分,身体机能7分,身体素质5分。具体测试项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在三类项目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测试。 (赵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