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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工作

  2003年7月22日,全省义务教育“控辍”工作会议在肇州县召开。会议总结了“普九”巩固提高和“控辍”工作的经验,省政府决定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政府行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控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控辍”工作责任制。二是深化教育改革,确保学生“留得住、学得好、用得着”。要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积极开展“绿色证书”教育,深化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三是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易辍生”的工作,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坚决制止歧视、羞辱、体罚学生的错误行为。四是规范办学行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解除学生的经济负担,避免学生因过重的经济负担而辍学。对全省“普九”巩固提高和“控辍”工作,要像抓非典工作一样,实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制度。建立“普九”巩固提高和“控辍”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县级督导部门每年都要集中进行两次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县的每个乡(镇)、每所学校都要查清查实,并通报检查结果。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控辍”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赵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