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

  2003年底,全面组织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该计划是黑龙江省委十项利民行动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为全省农村培养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掌握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带动群众致富的“留得住,用得上”的专科层次乡土人才,培养任务由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及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10所高等农业院校组成的服务联合体统一实施。凡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农村户口且在乡(含乡、镇)以下农村生活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均可以报名。入学时与县(区)政府组织部门签订回村协议(毕业后回村创业5年以上),实行“村来村去”,不迁移户口,不改变现有身份。各培养高校按照农村的实际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学制2年,教学计划突出实用技术培养;同时实行特殊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专门档案,跟踪问效,提供服务。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统一注册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在评定技术职称和5年后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专科学历同等对待。学生免收学费,学生学费由省级政府和学校负担。 (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