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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黑龙江省从2003年8月开始开展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和规范的重点:一是对与本单位、本系统学习、工作无关或内容重复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予以停办;二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内部交流,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公开或变相征订发行或摊派,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收取任何费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一律采用刊型,装订成册,周期限定在半个月以上,开本为16开,3印张以上,不得以报型或散页形式出版;三是报刊转化为内部资料的,需停办1个月以上方可按内部资料予以审批,严禁转化后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按原渠道变相发行;四是到期未参加年检的主办单位按自动放弃主办权处理;五是修订完善黑龙江省内部资料出版印刷管理规定,依法整顿和规范黑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这次专项治理,停办了《伊春社会科学》等10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对《发展向导》等52家不符合要求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限期整改;对保留的93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年检时予以公示。 (王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