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制建设
根据2001年省政府10号令《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要求,省档案局将全省档案法制建设纳入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之中,向市地档案局下发了《2003年黑龙江省档案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并在年终对市地县区档案局(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计135个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5个市地档案局被评为优秀,8个市地档案局被评为达标。省档案局对省(中)直机关27个直属单位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对有违法现象的14个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中4家违法严重的单位下达了档案行政处罚通知书。市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对4 94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39份,行政处罚通知书25份。初步改变了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不作为、处罚力度不大的状况,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档案意识。 (臧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