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
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今后全面促进全省的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全省三级卫生网络建设逐步加强。80%的县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48%的村实行了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30%的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并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聘用制。全省有27 119人取得了乡村医生资格。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5个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为1 072 291人,占试点县农业人口的56.4%,共计筹资2 281.03万元。有400多名农民享受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其中得到合作医疗补助的有320多人,共支付资金21万元。举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培训班。有45所城市三级医院、196所城镇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了57所县级医院和519所乡镇卫生院。全省先后派出下乡医疗队1 612支,诊疗病人18.2万人次,开展各种手术6 231例,举办各种培训班达1 321次。培训农村医务人员3.1万人次,城市医疗机构免费接受农村医务人员进修2 112次;城市医疗机构无偿捐助农村卫生机构仪器设备、药品价值37.8万元。组织26批医疗队,奔赴30余个县及农场等地,免费筛查、诊查眼病患者4 234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 206人,脱盲率达到99%,脱残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启动了“扶助贫困癌症患者”行动,对300余名癌症患者实施救助。接受了扬子江药业集团捐赠价值100万元药品,及时拨到21个贫困县和七台河市、鸡西市。 (龚南红)